
按照《青运集团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方案》,青运集团纪委内设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按照《青运集团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方案》要求,两个监督检查室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主责主业,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第一监督检查室:负责承办集团公司纪委的日常综合性工作,履行文案、信访、案管职责。负责集团纪检机构文件收发管理和保密工作;重要文件、制度、报告的起草;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和案件材料立卷归档等工作。
2.第二监督检查室:履行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党员群众廉洁从业教育职责;负责廉政档案建设管理,纪检系统信息化建设;集团公司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处置涉及集团公司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信访反映和问题线索及执纪调查工作;监督检查二级企业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指导检查督促二级纪检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指导集团各二级纪检机构执纪调查和以及组织纪检干部培训等。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查审分离的原则,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实行案件交叉审理,人员相互补位的工作机制。